成都居民换购住房退税常见问答汇总( 二 )


六、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提供哪些材料?
纳税人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
七、为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 , 税务部门提供了哪些服务?
为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政策,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服务举措 。一是简化资料报送,提供预填服务 。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资料,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办理退税申请需携带的资料,主要用于纳税人核对申请表信息 , 税务部门只留存新购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新购新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 。二是根据系统预填、纳税人填报并确认的相关信息,自动计算应退税款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辅导 , 提醒并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申请退税、享受税收政策 。
八、纳税人享受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后解除房屋交易合同的,已经获得的退税应当如何处理?
纳税人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主动缴回已退税款;纳税人逾期缴回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税务部门将通过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相关共享信息,加强退税审核和撤销合同后缴回税款的管理 。
九、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还应当注意什么?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旨在鼓励居民换购住房、改善居住条件,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如实申请,认真填写并核对申请表,对填报内容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骗取退税的 , 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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