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参保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
企业职工在人社部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的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 。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保险24%(单位,16% , 个人8%)、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按照行业实行差别费率(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由单位缴纳 。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山东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由个人自主确定,缴费比例为20%;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范围、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与企业相同(其中 , 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2%,个人缴纳比例8%) 。
山东省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烟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为69136元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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