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跨省、跨市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的
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 , 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 , 或因未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
【潍坊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有什么?】4.对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非潍坊籍人员流动到我市就业的,不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只为其建立临时养老缴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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