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的毒作用

简要回答环境污染的毒作用又称为毒效应,是环境污染物对机体所致的不良或有害的生物学改变,可称为不良效应、损伤作用或损害作用;是其本身或代谢产物在作用部位达到一定数量并停留一定时间,与组织大分子成分互相作用的结果 。

环境污染的毒作用


环境污染问题是全球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点,它对我们的生活也产生了许多已知和未知的影响 , 今天小编就来给你们科普一下环境污染的毒作用 。
详细内容01、毒作用的局部和全身作用:局部作用是化学物质引起的机体直接接触部位的损伤;全身作用是环境化学物被吸收后 , 随血液循环分布全身而呈现的毒作用 。
02、毒作用的可逆和不可逆作用:可逆作用是停止接触化学物后,损害可以逐渐消退、逐渐恢复的毒性作用;不可逆作用指的是停止接触化学物后,其作用继续存在 , 甚至损伤可进一步发展的毒性作用 。
03、毒作用的即刻和迟发作用:即刻作用是一次接触后在短时间内引起的毒性作用;迟发作用则是一次或多次接触化学物后,需经一段时间后才呈现的毒性作用 。
04、毒作用的功能和形态作用:功能作用是指化学物引起的靶器官和组织的功能的可逆改变;形态作用是化学物引起的肉眼和显微镜下能观察到的组织形态学改变 。
【环境污染的毒作用】05、毒作用的变态反应和特异性反应:变态反应也称为过敏反应 , 机体受抗原刺激后,产生异常的体液或细胞免疫反应导致生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特异性反应是指体内缺乏降解某种化合物的酶,如缺乏血清胆碱酯酶→琥珀酰胆碱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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