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居民养老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福州居民养老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福州居民养老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困难群体优惠政策低保户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特困人员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重残对象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200元/年)一般计生对象省财政增加缴费补贴20元/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计生对象在省定20元/年的补贴基础上,地方政府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手术并发症计生对象在省定20元/年的补贴基础上,地方政府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轻度残疾对象政府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重点优抚对象政府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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