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办实事的难点堵点,进一步促进二手车行业发展,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山东省青岛市作为全国218个试点城市之一自2021年9月1日试点实施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在转入地办理交易过户,无需往返两地,减轻群众负担,更好地促进二手车流通 。
车辆登记一地办结
对在新车主住所地交易二手车的,可以就地直接办理车辆查验、登记,无需再返回登记地验车、办理转出,变“两次登记查验”为“一次登记查验”,减少两地往返 。
适用范围
1、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是指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新车主住所地不在原登记地辖区的,向车辆原登记地或者新车主住所地车管所申请的机动车转移登记 。
2、适用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即: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
3、适用于试点城市之间办理二手车交易登记 。全国试点城市共218个(具体名单附后) 。
需特别注意的是:如二手车转入地或转出地不属于试点城市,仍需按现行的跨辖区转移登记业务流程办理,需买卖双方在车辆登记地办理交易、转移登记业务,并需提取纸质档案,然后在30日内到转入地办理转入登记 。
【青岛市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需要往返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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