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历年缴存基数一览表】南京住房公积金历年缴存基数:
年度 基数核定标准 基数限额(低/高) 最低基数补充 2000.7-2001.6 按199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390/2000 2001.7-2002.6 按200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430/2500 2002.7-2003.6 按200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460/3000 2003.7-2004.6 按200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540/5000 2004.7-2005.6 按2003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620/5000 2005.7-2006.6 按2004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620/5000 2006.7-2007.6 按200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690/5000 2007.7-2008.6 按2006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750/8000 2008.7-2009.6 按200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850/8900 2009.7-2010.6 按200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850/9900 2010.7-2011.6 按200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960/10900 市区960元,溧水县、高淳县790元 2011.7-2012.6 按201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140/12200 市区1140元,溧水县、高淳县930元 2012.7-2013.6 按201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320/13700 市区1320元,溧水县、高淳县1100元 2013.7-2014.6 按201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480/15200 市区1480元,溧水区、高淳区1280元 2014.7-2015.6 按2013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630/16200 其中1630最低基数标准从2014年11月1日开始执行 2015.7-2016.6 按2014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770/18200 其中177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16.7-2017.6 按2015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770/20200 2017.7-2018.6 按2016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1890/22500 其中189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018.7-2019.6 按2017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2020/25300 其中2020最低缴存基数标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19.7-2020.6
按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
未确定/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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