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流动人口
流动人口 , 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 。
拓展阅读>>>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 。
【青岛市居住登记中的流动人口是指哪些人?】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 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 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 , 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 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 , 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 , 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 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
推荐阅读
- 在青岛居住地址变更后还需要申请变更居住证信息吗?
- 青岛市居住证办理地点网上查询方法
- 青岛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提前多久换领?
- 没有接收单位可以申请青岛市人才落户吗?
- 2022青岛市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 青岛市临时身份证申领全省通办范围+地点
- 青岛市稳定就业稳定居住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 青岛稳定就业稳定居住落户办理条件
- 青岛稳定就业稳定居住落户办理时限
- 条件+材料+流程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