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报销条件 职工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方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或缴费不满12个月的,在其分娩的当月,男方有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申请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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