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涉及税费标准

【西安个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涉及税费标准】

西安个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涉及税费标准


西安个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涉及税费标准
1、增值税:3%;(3%减按1%)(起征点:按日/胺次500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税率为1%;(减半征收)
3、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3%缴纳;(减半征收)(财税[2016]12号)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税额的2%缴纳;(减半征收)(财税[2016]12号)
5、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提供的具体业务类别,区分个人所得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 。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为20%-40%三档,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 。
西安个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涉及税费标准


6、水利建设基金:按万分之五缴纳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内按万分之三缴纳陕财办综【2021]9号陕西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引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7、印花税:按签订合同性质缴纳印花税;(减半)
【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财税[2019]13号、陕财税[2019]5号(自然人可享受:045585)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财税[2016]12号(自然人可享受:045995)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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