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受理程序、时间如下:
1.南京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
2.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受理单位 。
3.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
公安机关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需在受理申请后及时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职称批文流转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需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公安机关 。
【南京人才落户受理时长】注意:申请人应当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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