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节以来 , 全市户政窗口面对疫情全员在岗 , 持续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避免人群聚集 , 防止交叉感染 , 最大限度保障办事群众的身体健康 。根据上级相关通知要求 , 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户籍窗口服务工作和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新型肺炎期间青岛户籍业务延期办理】一、户籍业务实行延期办理服务 。对疫情期间群众未办结的各项户政业务 , 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疫情防控结束时间视具体情况确定)后办理 , 其中群众持有的注有办理期限的“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 在疫情防控期间过期的 , 有效期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后 。
二、适时开通绿色通道 。因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使用照相室和指纹采集设备 , 存在传染风险 。对今年拟参加中考和高考尚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 , 可推迟办理 。我们将与教育主管部门密切联系 , 关注考试时间 , 待疫情防控结束后 , 第一时间开辟考生办证绿色通道 , 保证考生报名考试需要 。
请群众到户籍窗口办理业务时 , 请确认体温正常 , 戴好口罩 , 做好自我防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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