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来穗人员积分有异议怎么申诉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有异议怎么申诉


申请人如果对系统中的个人积分有异议,应该怎样申请核查?
申请人对积分分值存在异议的,应在积分确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积分制受理窗口提出申诉 。积分制受理窗口负责收集、整理申请资料并提交给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材料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职责分工转送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相关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并反馈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自收到反馈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
申请人对核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在结果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
【广州来穗人员积分有异议怎么申诉】积分制服务有什么好处?
积分制服务管理工作实行“个人自愿、属地申办、统分结合、动态调整”的原则 。通过优化完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从而提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来穗人员市民化、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更持久、更深入帮助来穗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安居乐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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