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派出所集体户落户办理材料


福州派出所集体户落户办理材料


自愿选择落户便于工作、生活的任一公安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 , 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近亲属随迁的 , 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
4.迁入人及其配偶在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声明书 。
福州市实行落户、投靠双“零门槛” , 真诚欢迎有意愿来福州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的居民落户 。提供了八类的落户地址供居民选择 。
【福州派出所集体户落户办理材料】作为应落尽落的兜底措施 , 还明确规定群众只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在落户地五城区或同一县(市、长乐区)范围内《无合法产权房屋声明书》 , 即可自愿选择便于工作、生活的任一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集体户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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