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所生的子女随父母中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落户;在部队驻地[四城区、县(市)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可随现役军人一方部队驻地申报出生落户 。
申请材料
1.夫妻一方的军人身份证明(含团级以上)
2.《结婚证》
3.《户口簿》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在部队驻地[四城区、县(市)区范围内]父母有《房产证》的,单独立家庭户的须提供夫妻的《房产证》
经办流程
父(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工本费每本6元(集体户口簿每本40元)(闽价(1997)费字218号)
【福州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 婚生婴儿落户办事指南】受理部门
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点击查看福州各区县派出所地址电话
推荐阅读
- 重庆身份证补办流程
- 而立之年是多少岁,三十而立一般指的是30岁的人
- 第一次坐飞机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第一次坐飞机注意事项
- 一吨汽油等于多少升,1吨92号汽油体积就等于1379升
- 怎么讨好一只小猫 快来看看吧
- 逃离塔科夫疗养院ledx刷新点在哪 疗养院ledx刷新点一览
- 福州如何办理集体户口
- 福州购房入户办理指南
- 拉布拉多一个月吃多少狗粮 你知道吗
- 淘小铺入驻条件 一个会员可以开设几个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