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失业保险领取


苏州市失业保险领取


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机构:
【苏州市失业保险领取】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当月不存在单位参保缴费 。
2、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
3、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市区参保失业人员,应由本人及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手续 。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申领手续:
①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至以下地点办理:
苏州市失业保险领取


4、已办妥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审核其失业保险金 。
5、每月15日为系统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按期提前),15日前新登记申领并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当月发放;15日之后登记申领人员,正常于下月补发;系统发放日当天无法进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失业保险金通过银行按月发放,一般每月25日后资金可到账,发放至个人市民卡苏州银行账户中 。
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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