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
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1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 。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进一步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 。
二、加强报名点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 。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 。各高中阶段学校,含省属中职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 。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要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报名点现场的防疫和管理工作,要设置警戒线,测体温,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考生和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间距 。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报名点对报名现场管理和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负责 。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报名点负责人责任 。
三、严把资格审核关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
(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 。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 。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5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 。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 。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
(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 。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 。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 。2021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 。《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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