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条件


甘肃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条件


甘肃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
受理条件
【甘肃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条件】(一)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或者受托人需现场核验身份,经审核人证相符、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或受托人应当按照受理机关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时进行补充,否则不予受理 。
(二)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
受理机关
(一)公民本人申请查询的,由其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
(二)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
(三)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
(四)被查询对象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