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甘肃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


疫情期间甘肃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


甘肃疫情期间农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
通知指出,对以外出务工为主、参加有组织输转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利用扶贫资金给予差别化、阶梯式奖补,鼓励其外出务工、长期务工和稳定务工 。
补贴对象及条件:
疫情防控期间,对经省内外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或县区劳务办、乡镇政府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并且与用人单位至少签订3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输转补贴,输转补贴分为交通补贴、劳务奖补和生活费补贴 。
政策范围:
劳务输转地域范围划分为天津、青岛、福州、厦门劳务协作区(东部 4 市)、除协作区外其他地区(第三方地区)、县域外省域内(省内就近就业) 。
交通补贴:
对输转到东部 4 市和第三方地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给予一次性600元交通补贴 。对省内就近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给予一次性300元交通补贴 。
劳务奖补:
对输转到东部4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后,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3000元劳务奖补 。对输转到第三方地区和省内就近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稳定就业连续满满3个月后,给予 1800元劳务奖补;稳定就业连续满6个月的,再给予2400元劳务奖补 。
生活费补贴:
【疫情期间甘肃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补贴】对有组织输转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可能致贫人口稳定就业连续满3个月的,每人给予一次性1500元的生活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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