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
(一)受理条件:
1、被注销人员是本省户籍人口 。
2、注销原因为疾病自然死亡 。
3、申请人与被注销人员是直系亲属关系 。
(二)所需材料:
【太原死亡注销全省通办通知】被注销人员的死亡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页 , 申请人身份证 。
(三)业务流程:
1.申请人到受理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
2.民警核验注销户口申请材料 。
3.办理注销手续 。
4.在被注销人员户口页上加盖注销印章 , 交还申请人 。
5.收缴被注销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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