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公租房申请具体流程


张家港公租房申请具体流程


张家港公租房申请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区)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 , 填写《张家港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和《张家港市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认定表》 , 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
2、家庭现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接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且核查结果予以公示的书面文件;
6、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本细则第八条规定情形的 , 应当同时提供住院病历、医疗费用正式发票等原始证明材料 。
第二步
镇(区)民政办应当会同社区居委会就申请家庭的经济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 , 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社区内公示 , 公示时间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 , 由镇(区)民政办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市民政局 。
第三步
市民政局应当对镇(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 签署审核意见后 , 移交市房产管理中心 。
第四步
市房产管理中心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审核 , 并提出审核意见 。
第五步
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 , 由市房产管理中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 , 予以登记 。
第六步
【张家港公租房申请具体流程】对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 , 或公示后异议成立的 , 市房产管理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 , 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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