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户政业务便民服务60问( 五 )


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有犯罪嫌疑的人员;
(2)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员;
(4)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前往边境管理区的人员 。
27 如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所需单位应派人持单位介绍信、被证明人的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派出所应当在核实后出具 。
办理流程及时限: 符合出具证明条件的,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申请时根据等级掌握的信息,当场出具证明;需要调查取证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当场出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于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等有关工作并出具证明 。
28 、考生入学迁出
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 。
29 、如何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
96年以前出生的,可在原籍派出所(出生户口申报的派出所)通过查询户籍底簿或出生上户档案证明孩子与父母的直系亲属关系;96年以后出生可凭出生证证明孩子与父母的直系亲属关系 。
30 、转业军人落户
所需材料:
(1)军转办落户通知书;
(2)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拟落集体户的单位介绍信或拟落亲属处的《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
办理流程及时限: 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结 。
31 、复员退伍士兵、士官异地安置落户
所需材料:
(1)省、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介绍信;
(2)《复退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夫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
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
32 、军队干部家属子女随迁户口
所需材料:
(1)随迁(随迁)报告表;
(2)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介绍信;
(3)军官档案、任职命令(含复印件);
(4)军官证、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随迁人员无业证明(若有职业,经人社部门办理调动);
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
33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
所需材料:
(1)太原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落户介绍;
(2)安置单位证明;
(3)《住房证》 。
办理流程及时限: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受理,当场办结 。
二、身份证业务
34 省内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
如果您户籍在山西省内,居住在太原市,已经办理了居住证或是办理过居住登记,可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在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
需要注意的是,如出现以下情形则是不予受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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