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期间户籍业务超期,孩子出生一个多月没落户,民身份证到期、损坏或丢失……怎么办?
2月2日,为防止疫情扩散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暂停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有特殊需要的,可采取网络、电话预约方式,先行预约,依规办理 。
孩子出生一个多月没落户不必担心,妥善保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疫情过后,到派出所随到随办 。
持有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马上就要到期,无需忧虑 。湖北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或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迁入湖北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内均为有效、正常受理 。
关于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或丢失,如果疫情期间不是急需使用身份证,建议在疫情过后再进行换领或补办 。居民身份证业务目前已经实行全国通办,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急需用证的,可以同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不会影响在社会事务中的使用 。
今年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已经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湖北公安机关已经安排制证,可及时领取 。同时,每年中考、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湖北省公安厅还会开通考生办证“绿色通道”,加急为考生制证,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领到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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