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重庆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重庆属于港澳个人旅游开放城市,可以办理个人旅游港澳通行证 。本文为大家介绍重庆港澳通行证首次办理的材料、流程,港澳通行证续签流程以及港澳通行证有效期等实用信息
首次办理 受理对象和申请地点:

1、重庆市户籍居民可向全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 。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向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 。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我市后申请往来港澳的,向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或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他签注申请 。
4、非渝户籍人员参照《“全国通办”申请指南》《持居住证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指南》 。

委托代办: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旅游签注除外),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成年监护人委托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申请人在境外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表格可关注“重庆公安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流程预约填写,也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并参照样表填写 。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除外)(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
3、未满16周岁公民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并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在户政部门已登记或曾提交过监护关系证明的免交);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被委托人还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的委托书 。
监护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载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 。
4、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
5、按规定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每次申请均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
【重庆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办理流程:申请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采集出入境证件照(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赴港澳签注的免采集)→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缴纳证件工本费→领取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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