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标准 荣昌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条件+标准 荣昌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荣昌交通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领条件:
当年到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脱贫人口) 。
二、补贴标准:
(一)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
按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去程乘坐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去程补贴 。
对票据形式不作限制,可为:实体票、订票单、行程单、电子票、订单截图 。只要能体现乘车人信息和路线即可 。
中转乘车、起点站(终点站)非户籍地(就业地)的,乘车线路符合常理即可 。
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规定交通工具
1、金额未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 。
2、金额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折算报销(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
(二)不能提供票据的脱贫人口
无票据的,实行一次性定额补贴!确因票据遗失或灵活出行无法提供票据的,按照区(县)外市内就业50元、市外就业100元的标准报销一次性定额补贴 。
三、申报时间
【条件+标准 荣昌交通补贴申请指南】可随时申请,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机构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分批次进行审核发放 。
四、申报方式
推行“免申即享”,由村(社区)干部主动对接脱贫人口核实就业信息,填写《跨区域交通补助对接服务表》并盖章后报送镇街 。镇街汇总审核盖章,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智能就业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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