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意见全文( 四 )


(二)加大宣传 。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 ,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  提高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 。
(三)规范服务 。
各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卫基妇发〔2002〕147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国人口发〔2010〕31号)等要求 , 提供规范优质服务 。充分尊重受检人的隐私和意愿 , 认真做好保密和知情选择工作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严禁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四)提高能力 。
各区要以实施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为契机 , 逐步建立和完善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 , 在区域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中发挥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
(五)加强质控 。
各区要指导监督从事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 成立专家组 , 制定岗位职责 , 加强质量控制 。临床检验室认真开展室内质量控制 , 定期参与室间质量评价 , 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
(六)强化监管 。
各区要结合实际 , 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 , 规范工作流程 , 建立资格确认、免费服务、经费结算、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 。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 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定期组织审计等部门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
(七)机制保障 。
各区要建立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考核评估和定点服务机构管理等长效工作机制 , 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措施 , 确保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 取得实效 。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卫规字〔2017〕1号)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废止 。
附件:1.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内容
2.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券
点此下载附件进行查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