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罚款多少?
个人违反《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 未按规定投放废弃的大件家具或者电器电子产品的 ,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 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 。
产生生活垃圾的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五)废弃的体积大、整体性强或者需要拆分再处理的大件家具 , 应当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 , 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
(六)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 , 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 。
【广州不按规定投放废弃大件家具 个人最高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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