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依法在天河区注册登记、纳统、纳税 , 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为区政府应急管理、病毒防护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的企业 。
政策内容: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出台《》的第七条【应急保障支持】:
【广州天河区疫情防控信息技术支撑补贴申请对象】对为我区政府应急管理、病毒防护提供信息技术支撑的软件业企业 , 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 。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区内其他政策 。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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