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内容 疫情期间广州海珠区关爱企业十条措施( 二 )


对于获得市工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保障奖励的企业,给予50%的配套资金奖励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六、金融支持
积极引导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融资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搭建政银企融资快速对接平台,鼓励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推出抗疫专项信贷产品,通过调整还本付息方式、延长贷款期限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给予本息还款宽限;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建立从项目受理到贷款发放全流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快批快放,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做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金融纾困工作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七、攻关奖励
支持区内企业开展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科技攻关项目研究,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立项支持的辖区企业,额外给予项目支持金额50%的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对获得上级科技或工信部门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攻关项目应急立项的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八、稳增长奖励
区内重点支持发展行业的重点“四上”企业, 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销售额、 主营业务收入)高于2019年第一-季度 且增速高于行业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的,经区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由区适当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区发改局、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鼓励餐饮、线下零售等消费型企业向新-代信息技术产业转型发展,转型后达到“四上”标准且年度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10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九、服务支持
鼓励展馆方对受疫情影响取消或延期的展会给予优先安排档期、减免违约金,共同推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区科工商信局负责)
对受疫情影响取消或延期的重点展会,给予主办单位活动备案、展品通关优先办理支持 。(会展海关、 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和执法局负责)
对筹措疫情防控重要物资、开展疫情防控科技研发等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鼓励三大运营商优先保障企业音视频会议服务以及5G场景需求 。(区科工商信局、 三大运营商负责)
建立进口防疫物资绿色通关和快速通关机制,确保通关”零延时” 。(海珠海关负责)
十、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拨
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应优化申报条件,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人社局、区投资促进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全文内容 疫情期间广州海珠区关爱企业十条措施】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本次疫情响应结束 。政策有效期满后视情况另行研究 。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的,我区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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