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登记注销条件


广州失业登记注销条件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现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注销其失业登记:
(1)被用人单位录用或个人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
(2)已从事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
(3)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 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包括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等);
(4)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6)入学、服兵役、移居市外或境外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广州失业登记注销条件】(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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