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全球纳才奖励安家费申报指南( 三 )


(6)具有专利代理资质或知识产权相关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50%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
(四)材料装订及其他要求
由申请人自行制作纸质申报材料 , 包括《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球纳才奖励安家费申请表》原件及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1份(如有外文材料须附上翻译件) , 材料需编写页码和目录 , 以A4纸型制作 , 装订成册 。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 提交时核验原件 。
【申报流程】
(一)开通系统申报账号
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fwdt.gddrcgzjt.com) , 申请开通单位账号(如已开通请忽略此步骤) 。
(二)在线申报
申请人所在单位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业务网办大厅(http://fwdt.gddrcgzjt.com) , 按指引填报安家费申请、上传申报材料 。
(三)初审
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一站式网办大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 , 提交纸质材料;系统显示“被驳回”并注明驳回原因的 , 根据驳回原因再次修改 。
(四)纸质材料受理
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资料递交至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受理窗口 。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核查 , 材料齐全正式予以收件 , 材料不齐予以退回补充 。
(五)形式审查
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
(六)复核
黄埔区人才交流中心对第三方机构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复核 。
(七)公示
复核通过后 , 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 , 报上级部门审定 。
(八)审定
上级部门对审核结果进行审批 。
(九)拨付
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结果出具拨款通知 , 通过受理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提交《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安家费协议书》、收款收据和确认函(国企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受理窗口收齐材料后 , 于5个工作日内汇总报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
【申报地点】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业务受理大厅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1号广州国际人才城30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 , 13:00-17:00
联系电话:(020)82515941 , 31604863
电子邮箱:Globaltalent@vip.163.com
【注意事项】
1、安家费奖励为税前奖励 , 采取转账方式分5年等额发放 。
2、申请获批后 , 由黄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至申请人万能捷通卡个人账户 。
3、享受安家费期间须持续满足申报条件的要求 。
4、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时核查人才全职工作情况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 。若存在违反安家费发放条件或违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 审核单位有权终止发放安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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