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顺序一览


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顺序一览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
【机动车驾驶人准驾车型顺序一览】2.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 。
准驾车型 代号 准驾的车辆 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 大型客车 A1 大型载客汽车 A3、B1、B2、C1、C2、C3、C4、M 重型牵引挂车 A2 总质量大于4500kg的汽车列车 B1、B2、C1、C2、C3、C4、C6、M 城市公交车 A3 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 中型客车 B1 中型载客汽车(含核载10人以上、19人以下的城市公共汽车) C1、C2、C3、C4、M 大型货车 B2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 小型汽车 C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C2、C3、C4 小型自动挡汽车 C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轻型、微型自动挡专项作业车;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 C3 低速载货汽车 C4 三轮汽车 C4 三轮汽车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C5 残疾人专用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允许上肢、右下肢或者双下肢残疾人驾驶) 轻型牵引挂车 C6 总质量小于(不包含等于)4500kg的汽车列车 普通三轮摩托车 D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三轮摩托车 E、F 普通二轮摩托车 E 发动机排量大于50ml或者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二轮摩托车 F 轻便摩托车 F 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M 轮式专用机械车 无轨电车 N 无轨电车 有轨电车 P 有轨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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