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和平区出现疫情社区传播,且多点散发,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根据全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2022年3月31日7时起,将和平区全域调整为疫情防控管控区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具体划定区域见《沈阳市和平区疫情防控封控区明细表》 。
管理措施要求: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居住人员赋予黄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车不出区,所需生活物资送货上门 。
(二)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实行闭环管理 。
二、管控区
除上述已划定的封控区外,将域内其他区域全部纳入管控区管理 。管理措施要求:
(一)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村屯),严禁聚集”等防控措施 。管控区原则上居家(参加统一核酸筛查除外),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员到社区指定地点领取购买的生活物资 。
(二)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 。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及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
(三)保障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在和平区政府领导下做好物资保障 。其他密闭公共场所全部关闭 。
三、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点设在各个小区,除封控区上门检测外,管控区检测工作必须专人引导、固定路线、分时分区、错峰组织,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禁聚集 。
四、温馨提示
和平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能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期间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其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及时联系所在社区(村) 。居民如有肾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应急就医等特殊就医需求,由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120负责转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诊,为患者做好医疗服务,体现人文关怀 。
【3月31日7时起沈阳和平区全域调整为疫情防控管控区】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全区封控区、管控区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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