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及计划( 三 )


综合测试结束后 , 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我校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 其中笔试成绩占50% , 面试成绩占50%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 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九条 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高考报名和考试 , 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中将温州肯恩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 , 否则无效 。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入围报考组别内的专业 , 跨组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未被我校录取的 , 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30%+高考成绩×60%”计算形成(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 , 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 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第二十一条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
第二十二条 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 按“分数优先 , 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 专业间不设级差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 , 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所报考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 , 被调剂考生须满足未满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如仍不足 , 则从各专业组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 , 直至满额 。
第二十三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个专业组计划数的110% , 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专业组人数的85%以内 。
第八章 时间安排、报考费
第二十四条 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 9:00至2022年3月28日 12:00;
(二)评审结果查询及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4月1日12:00至2022年4月8日12:00;
(三)准考证打印:2022年4月13日12:00起;
(四)考生报到、综合测试:2022年4月16 – 4月17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综合测试结果查询:2022年4月26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
第二十五条 通过我校评审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 , 标准为 140 元/人 。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 , 报名费不予退还 , 超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
第九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及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 , 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 , 应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 ,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 , 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不合格者 , 由学校区别情况 , 予以处理 ,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八条 通过“三位一体”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与我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
第二十九条 为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与志向 , 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学期内 , 学校提供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的机会 。具体详询教务部及各专业所在学院 。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 , 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 , 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 , 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 , 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 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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