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31日报名 温州商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招生简章( 二 )


2. 身份证(正反面);
注: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上传到报名系统,如上传材料缺失、不符合要求、无法辨识,均视为报名无效 。
第十一条 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
第五章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2022年3月1日—3月31日
综合测试:2022年4月8日—4月10日
(视各专业(类)报考情况确定具体日期)
第六章 报考费标准:140元/人
第七章 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入围考生须于当日下午参加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8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
第十四条 综合素质测试环节考察范围及方式详见《温州商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说明》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面试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取消综合素质测试入围资格),入围考生名单在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于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 40% +面试(满分为100分)* 60% 。
第八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试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所填报专业(类)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
第十八条 学校按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并根据各专业(类)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成绩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若仍相同,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15%+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25%+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计算形成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5分,B等计11分,C等计9分,D等计7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以上各环节成绩(含笔试、面试环节)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取小数点后3位,再进行相应计算 。
第二十条 学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计分方式与应届生相同,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
第二十一条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 。
第二十二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专业(类)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类)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类)不设单科成绩要求,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
第二十三条 允许考生进校后参照普通类招生重新选择或申请转专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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