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封存和转移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佛山公积金封存和转移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1、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外后,原申报的自动划账业务是否终止?
若已经将佛山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市外的,原申报的自动划账业务会被终止 。
2、自由职业者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业务?
自由职业者办理封存,需本人持身份证以及填报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 。
提醒:由于自由职业者需同时解除委托扣缴协议,而委托扣缴协议的解除只能在每月1日至20日办理,故请自由职业者在每月1日至20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 。
3、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作用是什么?有了转移平台还需要提供资料到转出地办理转出吗?
根据住建部通知,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7年7月1日前均要接入异地转移平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在2017年4月18日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
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此平台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资金的异地转移,转出地和转入地通过转移平台操作即可,也就是说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已无需回到转出地申请,可直接在转入地办理 。
4、自由职业者能否委托他人办理市外转入业务?
在佛山已开设明细并缴存的自由职业者可委托他人办理,还未开设明细缴存的自由职业者需本人办理开设,同时可申请市外转入 。
5、申请市外转入的转入地和转出地是否一定要有个人明细(账户)?
申请市外转入的前提是职工要在我市开设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同时转出地个人明细(账户)没有注销,才能通过全国异地转移平台进行资金和缴存接续的转移 。已注销就不可以再通过该平台转移 。
提醒:封存状态下的个人明细亦可申请市外转入 。
6、单位职工办理市外转入时,除了可以本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能否委托他人办理?(即非单位经办人)?
可以,除需要按照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外,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注明代办事项、申请人与代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附上双方签名) 。
7、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是指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应发放缴存凭证,该凭证是多样的,不仅是实体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专用存折、卡、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或网站打印的纸质证明,也包括电子缴存凭证,如通过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app或缴存地中心网站查询到的电子资料等,只要可以确认转出地的个人明细账号准确,会受理 。
8、《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是否可以网上下载?
可以,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
9、关于在我市办理市外转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应如何填写?
职工按表上的内容进行填写即可,不需要缴存单位的盖章确认 。
另外,根据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以及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服务指导处意见,职工需注明原工作单位名称,可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空白处注明,如无法提供,可能会导致被转出地退回的情况 。
为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被驳回,导致职工来回奔波申请,建议职工办理市外转入前,先确认清楚信息的准确性 。
10、办理市外转入申请后是否会有办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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