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新区货运通行最新要求


苏州市高新区货运通行最新要求


一、货运司乘人员
1、3月27日0时起,在高新区天池山和通安高速入口,持“苏高新货运码”货车优先通行 。
二、进入高新区货运司机应在“苏高新货运通”如实进行预约登记,经企业核实确认后,申领单次有效“苏高新货运码” 。
三、货运司机进入卡口时应主动出示“苏高新货运码” 。在高新区运行期间不下车,不逗留,作业期间不参与货物装卸,不与本地企业人员接触,严格遵守“即停即卸即装即走” 。
四、各企业要严格履行对货运司乘人员的全程闭环管理责任,落实“人、证、企”相符 。企业和货运司乘人员如不遵守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将取消“苏高新货运码”申领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
二、物流运输企业
1、减少非必要物流运输
企业应避免或减少不必要的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物流运输 。
2、如实登记物流信息
高新区企业有来(返)苏州市外货物运输的,应提前1天扫码登录“苏高新货运通”和“苏货通”平台,如实进行预约登记,并严格落实“人、车、地、企”匹配,建立台账动态管理 。
【苏州市高新区货运通行最新要求】3、强化落实闭环管理
企业应严格履行对货运物流司乘人员的闭环管理主体责任,督促货运物流司机在高新区运行期间不下车,不逗留,作业期间不参与货物装卸,不与本地企业人员接触,严格遵守“即停即卸即装即走” 。作业完成后,第一时间引导其就近驶离苏州或移交给下一站接引专人,双方做好交接登记并签字确认 。
4、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企业雇佣或租用的本地货车司机有外出苏州大市经历的,如确需在高新区住宿,由企业落实每日核酸检测,实行集中闭环管理,期间不得返家(社区),暂停社会面住宿、用餐等活动,防止交叉风险 。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需向所属镇(街道)申请,协助落实集中闭环管理 。
5、企业及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将取消申领“苏高新货运码”和“苏货码”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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