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佛山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佛山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一)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参保人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附页复印件;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 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流动就业的 , 提供本人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二)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一式一份);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 提供调动证明复印件 。
4、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
注:办理省内转移业务时 , 如参保人办理业务时属于“在业”状态的 , 《申请书》须由个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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