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在保险年度(即自然年度)中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保险费按本年度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 。
时间限制:新生儿中途参保须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 , 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 。
参保缴费达账后 , 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 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报销 。
具体报销方法为:
新生儿中途参保缴费到账后90天内到社保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 , 并准备以下资料办理: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办理现场填写)
3、财税部门监制的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佛山新生儿医保报销手续如何办理】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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