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指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 。
适用对象:个人
二、审批依据
1、《浙江省职工基本保险条例》(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次修正;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本省跨统筹范围流动的 , 应当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的 , 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储存额的转移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三、主管部门名称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科)室名称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申请条件
因跨省流动就业、省内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或返回户籍所在地的 , 在温州市区以外续继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的参保人员 。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系统自动获取 , 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加盖公章)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窗口办理仍需提供)
七、申请接收
办公地址: 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3楼医保社保专区;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八、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后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 , 打印《参保缴费凭证》并送达 。
九、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十、审批结果
跨统筹区转移
十二、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四、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12345 , 0577-88866656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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