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指南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指南


办理条件:
参保人缴费档次、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人群种类、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所在地址等内容发生变更 。
办理材料:
《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减变动登记表》
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户口簿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代办)
代办人身份证件、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代办)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公安户籍机关开具的证明(代办)
网上办理流程:
1.信息登记: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 网上注册个人信息 , 确认阅读协议 , 开通个人账户 。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 , 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 。
3.受理:经办人员进行网上预审 ,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 , 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 , 予以信任审批;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 网上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不予受理 , 并退回申请材料 。
4.审查:经办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审批 , 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
5.核验:通知申请人携带纸质原件到服务窗口进行核验 。核验有误或者不齐全的 , 告知申请人一次性补正;无法补正的撤销签发证件 , 并列入申请人诚信记录;核验通过后申请人直接在窗口领取审批证件 。
【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指南】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内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 提交申请材料 。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 , 符合申请资格 , 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 , 受理的 , 在1个工作日内转件给社保分局;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 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 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3.审查决定:社保分局经办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 , 予以通过的 , 在系统初核、复核、审核办结;不予通过的 , 退回行政服务中心 , 由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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