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 温州永嘉人才个人专项津贴申报开启(附申报对象+方式)


奖励 温州永嘉人才个人专项津贴申报开启(附申报对象+方式)


关于开展2020年度符合《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50条意见》相关政策享受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奖励 温州永嘉人才个人专项津贴申报开启(附申报对象+方式)


为广泛吸纳和大力培养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我县已全面启动《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县50条意见》相关政策享受对象的申报工作 。
本次申报涵盖新引进人才专项奖励、培养人才专项津贴、专业技术人才个人专项津贴(奖励)、高技能人才个人专项津贴(奖励)等17个奖补项目 。
一、申报类别
(一)新引进人才专项奖励类
1.申报对象
新引进全职来永工作,符合《永嘉县人才分类目录》(见附件1,以下类同)的A类(1-6项)、B类(1-10项)、C类(1-12项)、D类(1-9项)、E类(2-12项)、民营企业F类人才;事业单位新引进全职副高级职称人才、“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2.申报条件
(1)人才须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原则上按在我县依法建立社保关系的时间认定,以下类同),且现仍全职在永工作;
(2)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须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
3.申报说明
(1)上述申报对象是指在永用人单位从县外引进的人才,其不以人才的户籍地或祖籍地来划分,如本县籍人才来永工作,可纳入引进人才范畴;
(2)在永工作期间,入选或取得上述人才称号(荣誉)的,不享受此奖励政策;
(3)公办(公立)单位教育卫生类人才按本通知申报类别的第(六)(八)类进行申报 。
【奖励 温州永嘉人才个人专项津贴申报开启(附申报对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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