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怎么发放?

【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怎么发放?】

济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怎么发放?


主要内容
与企业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备案) ,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4 个月(含)以上(不含补缴)的 , 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 2000 元 。
本补贴采取“由企业随工资发放 , 据实向人社部门(经办机构)申领”的方式 , 由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代为申报 。
申报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二)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凭证(其中包含单位随工资发放的一次性补贴凭证);
(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小微企业 , 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
(二)初审 。
1.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陆“济南市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系统” , 对申请企业资格进行审核 。
2.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 , 确定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以及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符合申请条件的 , 将查询比对结果截屏 , 与所需材料拍照 , 一同上传业务办理系统(业务办理系统未开发完成前 , 建立电子档案备查) , 同时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 2)上签署意见、盖章 , 报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并将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企业 。
(三)复审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请进行复审 , 无异议的 , 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上签署意见、盖章 , 交回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四)公示 。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季度末将补贴审核结果〔《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 , 在街道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 , 将公示结果反馈到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
(五)补贴发放 。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度末编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明细表》 , 向申请企业发放补贴 , 并保留好补贴发放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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