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收养子女 公民收养子女
申请条件:
本市户口居民依法收养的子女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
(3)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
办理地点:
重庆市公安局派出所户籍窗口
【重庆领养孩子怎么上户口】》》》派出所地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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