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二 )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
第八条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根据租用经营场地面积享受每年3000元至5000元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
第九条 在定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的,可享受每年3万元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定点创业就业孵化机构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
第十条 个人在保创业给予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2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受理部门
申请人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点击“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进行申请 。
四、保障机制
(一)本政策涉及资金,有专项经费保障的按原渠道解决 。其余部分,市辖七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由市级财政负担,从市级人才发展准备金中列支,其它省财政直管县(市)由本级财政负担 。
(二)按照“谁用才谁申请、谁主管谁受理、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如实申报、认真审核、限时办结 。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对已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
(三)本政策与其他现行政策有事项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
【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四)本政策解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承担,有效期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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