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留保来保就业创业,为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精心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
一、提供生活保障
第一条 在我市落户的非保定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落户补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
2.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第二条 在中心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享受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购房补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享受补贴期间,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单位已享受过补贴类购房政策的,不再享受 。购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相应标准的50% 。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 。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
2.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第三条 自留保来保就业创业之日起,享受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本科500元/月、大专3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享受补贴期间,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本人及配偶已在工作单位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指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政策 。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 。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
2.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第四条留保来保就业创业的非保定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连续3年享受探亲交通补贴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享受补贴期间,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
2.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二、鼓励稳定就业
第五条 每年提供约2000个见习岗位,并给予最高每月19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一)申请范围
在保定市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能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企业 。
(二)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32653
第六条 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予以专项编制保障,采取选聘方式入职 。部属公费师范生在编制限额内,优先安排到市直中小学就业,落实编制岗位 。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部属公费师范生 。
(二)受理部门
市委编委办,联系电话:0312-3088321
三、扶持自主创业
第七条 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一)申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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