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鄂州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2022鄂州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鄂州市资格认定公告
2022鄂州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鄂州市的公民及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
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认定对象 。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
二、时间安排
春季:
1.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7:00—4月18日17:00
2.材料审核时间:4月12日—4月21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证书领取时间:6月份(以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注意:春季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3月21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
秋季: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7:00—9月23日17:00;
2.材料审核时间:9月20日—9月28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证书领取时间:11月份(以鄂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注意:秋季网报人员体检日期不早于8月28日,确保体检结果有效 。
三、认定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鄂州市教育局认定 。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区教育局认定 。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临空经济区的及鄂州职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由鄂城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葛店开发区的及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华容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
四、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
五、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
六、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 。体检表最后面的“体检结论处”须有负责医师签名,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等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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