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2022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全文 2022年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幼儿园范围
20所越秀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
招生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具有越秀区户籍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 。
招生原则
(1)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面向社会电脑摇号的比例为90% 。
其中,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摇号进行分配 。如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小于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数90%的,全部录取,不足90%的剩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其招生计划数90%,且小于或等于100%的,全部录取,不需进行电脑摇号;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人数大于其招生计划数100%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摇号确定录取名单,不再面向社会招生 。
(2)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通过电脑摇号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遵循以下原则自主招生: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二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
(3)幼儿园小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至4周岁)25人” 。
报名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区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
1. 报名条件符合招生对象要求 。
2. 具有越秀区户籍的适龄幼儿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出生证原件,幼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
3. 符合政策性照顾清单要求的人员幼儿须提供符合相应政策性照顾的佐证材料 。
(二)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
1. 报名条件:具有越秀区对应小区住址户籍(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该小区房产同住同户)并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且适龄幼儿居住的房屋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即所占房产份额为100%) 。
(2)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房产 。
(3)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房产 。
2. 须提供材料:报读幼儿的户口本原件、出生证原件,幼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房产证等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幼儿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查册结果原件 。
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招生方案
区教育局于2022年4月7日在“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jyj/)公布《越秀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
(二)网上(现场)报名时间和方法
1. 区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办法
(1)4月8日由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布招生工作预通知 。
(2)4月16日至4月18日(共三天)现场报名 。
报名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1人)带上述报名所须资料到现场资格审核(幼儿无需到场),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如监护人无法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提供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
(3)资格审核
①幼儿园现场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 。对初审符合小区业主适龄子女报名条件的,由幼儿园即时录入报名系统及打印《报名信息采集表》,由到场的监护人(受委托人)核定幼 儿相关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应及时告知幼儿家长,不予受理,并指导幼儿家长报名参加区教育部门办的其他幼儿园电脑摇号或报名其他类型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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