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人事档案转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海口人事档案转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海口人事档案转移所需材料
申请转出:
(一)本人办理
1、调入地人才服务机构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备注:以工作所在地为由申请的 , 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或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 。
(二)非本人办理
1、调入地人才服务机构或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手写、签名、按手印)
4、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申请转入的:
流动人员以户籍地为由申请的 , 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委托他人或单位申请的 , 须提供符合规范的委托书、介绍信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
哪些人可以办理?
人事档案已经转入海口市人才劳动力交流服务中心 , 因工作或升学需要 , 需办理档案调动的流动人员 。
调档函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 , 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 , 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 , 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 , 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 , 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 , 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
【海口人事档案转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 , 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 , 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 。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 ,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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