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2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安排( 二 )


2.选拔比例 。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的比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一般不超过30%,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5%,其他高职院校一般不超过20% 。以上比例的基数为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总人数 。2019年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学生,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要求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下文通知 。
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 。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 。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
四、招生专业和计划安排
(一)优化招生专业结构 。本科高校要进一步扩大招生专业范围,原则上招收普通本科的专业都应当安排招收普通专升本学生 。各本科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和行业部门发展需求,不断加大招生专业结构调整的力度,重点向服务于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产业转型升级、重大民生改善的理工农医类紧缺学科专业倾斜,向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学工程类、应急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前教育、家政养老、健康照护等紧缺的、符合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倾斜 。严格调控管理、文学、艺术等门类招生规模 。
(二)做好联合培养计划 。继续开展公办本科高校与10所高水平高职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试点工作,原则上1所本科高校最多与2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1所高职高专院校最多与2所本科高校联合培养 。参与联合培养的学校由高职高专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商确定 。本科高校安排与每所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的招生计划不超过200个 。参与联合培养的专业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详见附件10) 。
(三)2022年继续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列2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条件和比例按照前述相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要求单独录取高职高专院校推荐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
(四)2022年单列1000个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综合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
(五)不断改善生源结构 。各本科高校要进一步优化生源结构,不能只招录本校毕业生,需从多所高校招录高职高专毕业生 。
五、工作时间安排
(一)选拔推荐工作 。
1.制定实施细则 。各有关高校要及时制定《普通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本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于4月29日前加盖学校公章,以PDF格式扫描录入系统审核,并将招录协议和联合培养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向全体学生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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